股东问题

常见问题 Q&A

Q1: 公司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的目的?
A1:

为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制度,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4-6条规定,股票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之公司应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 准此,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均须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

Q2: 薪资报酬委员会的运作机制?
A2: 1.

薪资报酬委员会为协助董事会评估与执行公司整体薪酬,并对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与薪资报酬提出建议, 该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专业性及独立性,且公司董事会于委任时,即应衡酌成员所备资格及经验能否对公司相关人员之薪资报酬提出适当之建议; 另亦应自行建立相关机制防止公司营业秘密外泄(如签订保密协议等)。

2.

薪酬委员会职权办法第8条规定,薪资报酬委员会于实际运作时如有需要,得请董事及相关部门经理人员等列席会议并提供相关必要之信息; 又为使薪资报酬委员会拥有足够之资源以利行使职权,薪酬委员会职权办法第11条规定,薪资报酬委员会得委任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提供意见或为查核,并由公司负担费用。

Q3: 贵公司薪酬委员会人选是如何决定的,有无酬庸性质?
A3: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是根据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章程第五条,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 委员之专业资格与独立性,需符合薪酬委员会职权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之规定。

Q4: 何谓『诚信经营守则』?公司如何遵守诚信?
A4:

本公司于99年12月22日董事会通过订定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后施行,并提报100年6月22日股东常会。守则规定禁止行贿及收贿、提供非法政治献金、不当慈善捐赠或赞助、 不合理礼物、服务、款待或其他不正常利益。
实行措施:
(1)于公司规章及对外文件中,明示诚信经营情形之政策。
(2)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防范方案,包含作业程序,行为指南及教育训练等,稽核室监督执行,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建立并遵循有效之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
(4)提供正当检举管道及明订违反诚信经营规定之惩戒与申诉制度。

Q5: PVC产品在各先进国家逐步禁用下,公司未来有无转型之长程规划?
A5:

PVC产品虽然面临各先进国家逐步要求禁用或减量及中国等低价产品竞争压力,但在中国、印度、俄罗斯及巴西等国经济大幅成长下,全球对PVC产品的需求仍有成长, 因此我们正朝着研发高附加价值PVC产品、环保PVC产品及非PVC塑料产品等方向努力,以符合全球环保趋势下追求公司的永续经营。已成功研发出环保产品如TOP胶皮及Non-P PVC胶布, 高附加价值产品如光学组件衬垫及耐冲击管等。在公司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下,相信必能降低外在环境的冲击,提升营运绩效。

Q6: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之情形?
A6:

本公司已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修正之「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以下简称「内控处理准则」)修订本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做为营运管理和执行内部稽核的依据。 内部稽核依据内控处理准则第13条规定,经风险评估后拟定年度稽核计划,经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通过后据以执行评估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 于年度终了,由总经理召集各部门进行内部控制自行评估作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之有效性,经稽核复核后,提报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交审计委员会暨董事会讨论。

Q7: 董事会通过之内部控制声明书可以提供股东那些保障?
A7:

内部控制声明书主要是向股东说明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设计及执行,在一定期间内均能有效运作。并向股东保证公司所出具之财务报导为可靠及遵循政府所颁布相关法令之规范。

Q8: 股份有限公司最迟应于何时召开股东常会?
A8:

应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后六个月内召开,但有正当事由报请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Q9: 股东会委托书之受托人是否可以非股东身份受托?
A9:

股东会之开会出席,可委托非股东参加,但此非股东不能接受三位以上股东之委托。

Q10: 我住在外县市,无法前去领取股东纪念品,可否以邮寄的方式寄来给我?
A10:

股东会纪念品限以指定发放地点及股东会会场发放之。

其他问题,请至联络我们 [询问主题: 股东股务],写下您的问题,我们会很快的答复您。